BVIBC 法案修正案於 2023 年 1 月 1 日生效
BVIBC 法案修正案於 2023 年 1 月 1 日生效
2022 年 8 月 12 日,《2022 年英屬維京群島商業公司(修訂)法》在英屬維京群島公佈官方公報。 這證明它已被正式通過並同意並將成為法律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隨著最後期限的臨近,我們將討論以下各種修正案,從四項修正案開始我們認為最直接影響客戶的關鍵修訂。 其餘的則更具技術性性質,不太可能對客戶產生重大影響。主要修訂了:
1.年度財務回報
目前的立法要求英屬維京群島公司保存記錄和文件,以便財務以合理的準確性確定公司的地位。 與此相一致,客戶已需要告知其註冊代理人保存財務記錄的實際地址以及負責此類維護的人員姓名。 然而,從未有過正式的要求提供任何資訊。 根據1月1日生效的新制度,2023 年,BVI 公司將必須準備並向其註冊代理人(Authorised Agent)提交“年度報告”報表」包含某些規定的財務資訊。
週年申報表的實際形式尚未最終確定,但已提交的草稿徵求意見的內容包括基本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公司選擇的年度報告期間。
這些報告不需要經過審計。
年度申報表僅向註冊代理人提交。 沒有進一步的要求註冊代理人提交給公司註冊處(BVI Financial Services Commission),因此它們不會被公開訪問。
提交週年申報表的期限為公司選擇的年度結束後的9個月內年底。 例如,如果公司選擇日曆年為基礎,則第一個報告期期間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週年申報表的到期日為2024 年 9 月 30 日,並將於連續每年的 9 月 30 日到期。
如果一家公司選擇
另一個年度結束,例如 9 月 30 日,那麼第一份年度申報表的截止日期為 2024 年 6 月 30 日,且每年的截止日期為 6 月 30 日。
已向 BVI 金融機構提供帳戶的上市公司、BVI 監管實體服務委員會,或向稅務局提交年度報稅表和財務報表的公司英屬維京群島稅務局無需提交年度申報表。
註冊代理人有義務通知任何公司的英屬維京群島公司事務登記處未能在到期日後 30 天內提供週年申報表。 這樣的公司將無法向登記處提交申請,也無法獲得良好信譽證書直至未付回報問題得到糾正。
2. 公開董事姓名
目前,每家 BVI 公司的董事名冊均在公司註冊處備案,但並非如此。
公眾可以透過任何方式存取。 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現任董事姓名的 BVI 公司將可供公眾存取。
• 請注意,只有現任董事的姓名才會被公開。 出生日期、國籍、地址和其他個人資訊將不會被公開存取。
• 前任董事的姓名和詳細資料將不公開。
• 只有 BVI 註冊系統的授權使用者(例如 BVI 服務提供者)才能進行搜尋. 因此,公眾不能在線進行搜索無論是本地還是國外。
• 但與英屬維京群島所有公司檢索的情況一樣,該費用仍有待確定:
此類搜索是預料之中的。
• 搜尋將與公司相關,而不是與董事相關。 因此,只能搜尋BVI 公司的名稱並確定董事姓名。該系統並不能通過名字來搜索搜索名字名下所有的BVI公司。
對於任何對其姓名被公開有合理擔憂的客戶,請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之前聯絡我們,探討董事會變更的選擇利用個人或公司董事職位。 如果未達到此期限,請記住以下人員的姓名前任董事不包含在搜尋結果中,因此 2022 年 12 月 31 日之後所做的更改仍將包含在有利。
3. 對自願清算人的新要求
先前的做法是,擬議的清算人一旦滿足資格要求,就可以被任命為清算人。位於世界任何地方。 修訂後的法案規定,BVI 公司的自願清算人(或者,如果有聯合清算,則至少其中一名清算人)現在必須居住在英屬維京群島,即他們必須在 BVI 實際居住至少 180 天(連續或累積)才能成為合格的清算者。 此外,他們現在必須滿足某些經驗和資格要求:
3.1例如至少兩年的清算經驗、進行清算的專業能力,以及
3.2擁有法律或會計等領域的適當專業資格或擁有破產資格
3.3英屬維京群島金融服務委員會頒發的從業人員執照。
3.4清算人還有新的義務收集公司保存和維護的所有記錄的副本
3.5根據 BVIBC 法,包括新的周年申報表等,並在清算完成後,發送
將這些記錄的副本交給前英屬維京群島註冊代理人。
4.其他修正案
除了上述四項關鍵修訂外,還有其他變更也將納入其中
2023 年 1 月 1 日生效:
4.1 遷冊/延續至其他司法管轄區:希望遷冊或遷居的英屬維京群島公司繼續到另一個司法管轄區現在必須做廣告並通知其股東和債權人其打算在計劃遷址日期之前至少提前 14 天更改司法管轄區。
4.2慈善和非商業公司:新規則將適用於擁有慈善目的或非商業目的(無論全部或部分);
這些包括
英屬維京群島金融服務委員會有權要求此類公司編制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這些規則不適用於僅出於以下目的從事慈善或非商業活動的公司實現其企業社會責任計畫的目的。
4.3廢除不記名股票:2022 年修正案規定廢除不記名股票股票,這是多年前開始的一個過程的頂峰。 自2007年以來,有一個
禁止發行新的不記名股票。 然後在 2012 年,所有現有的不記名股票都被不動了。 經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的過渡期後,目前的不記名股票持有人必須贖回其不記名股票或將其轉換為記名股票,BVI不記名股票制度的殘餘部分將於7月全面廢除
2023 年 1 月 1 日。在此日期之後,任何仍然存在的不記名股票將自動轉換為記名股票和備忘錄將被視為已修改,以規定本公司無權發行記名股票或將記名股票轉換為不記名股票。
如您有任何關於BVI公司註冊或者管理的資訊,請電郵我們hongkong@sindacorporatio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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